华港系统在收到“提运单放行”或者“装载舱单数据传输成功”后。
将会禁止客户更改/删除申请,如图示红框中的提示 “放行后变更舱单,需先联系业务员...”
若不做此限制,将造成旧装载报文死锁。
具体操作办法为:
一、解锁申请
1、允许受理时间,至少为船靠48小时之前,确保足够的操作时间;
具体操作风险,请看解《二次报关锁申请保函》中的风险提醒事项;
在装载舱单与海放挂钩之后,非特殊情况,我们十分不建议二次报关解锁。
2、填写《二次报关解锁申请保函》(如是拼箱,请填写整组拼箱提单号),
加盖 与华港签约的该票舱单传输人公章
将扫描件发送至exportsh@chinaports-agency.com邮箱,
主题:英文船名+航次+提单号(主题中写一个)+二次报关解锁申请
正文:若是拼箱,请在正文中写全提单号。
3、通过船名、航次找到对应的航线操作员55988+分机号。
4、操作员受理后,在系统人工解锁,并手动删除旧装载。 如何确认旧装载已删除
二、解锁后客户的操作
客户确保反核注后,有下述几种操作情况:
1、直接通过更改报文,修正数据。
2、通过删除报文,删除原先错误预配舱单,重新发入新预配舱单。
3、原舱单不变,或者直接新增拼票提单号。
1和2操作后,重新报关,收到新的提运单放行后,华港系统会再次正确生成新的装载报文。
特别注意:
申请解锁后,若未重新报关,仍沿用原报关信息出运,则事后因缺失装载,导致未结关的后果,客户自负。
放行模式变更后,出运的箱子没有装载,会导致海关严惩,请慎重!
第3种情况,由于原舱单不变或者直接新增提单号不受华港系统限制,如果不提前申请解锁(删旧装载),将无法正确触发新装载,
此时,务必联系航线操作员完成解锁申请,并额外申请人工补发装载舱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