务必打印携带此页 (登录营业厅-进口换单预约-已预约-打印预约单)
此页“放货方式”是换单员审核必备条件,请务必按要求备妥换单资料,顺利完成换单。
“放货方式”中的提示说明:
1、“正本” 或 “电放”
“正本”:必须使用正本提单换单。
“电放”:①必须带好华港指定的《进口电放保函格式》(返回前页下载)。
②必须带好一套加盖收货人公章的提单副件。
2、押箱
事先联系华港费收TEL:55988769,准备好押箱资料:“押箱空白支票”及“东方支付水单”(以华港费收实际要求为准)。
与换单资料一起送至“华港递单业务办理”处(见前页 三-2 的递送地址),含押箱支票的整套资料会先流转到华港费收,由华港费收完成押箱资料确认后,再流转至换单员处。
押箱资料问题,会由华港费收主动联系客户。
换单资料问题,会显示在 网上预约界面的,“退单原因”中。(原因中会显示换单员联系方式)
3、RCL章
先前往宏海箱运船公司,付费后提单上盖船公司章,方可换单。
联系方式:61324545